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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视点:发改委高通反垄断调查条款逐条解读
三、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免费反许可
依照高通与手机企业签署的专利授权协议,规定手机企业的相关专利要免费反授权给高通,而且规定不得利用这些专利起诉高通的其他客户,高通通过回授条款建立了一个生态圈,用以打压不使用高通方案的厂商。
有关免费反授权可两方面解读,对于没有专利的手机厂商这一条有利,可以避免其他高通客户的专利诉求;但对于拥有很多专利的厂商则非常不公平,高通的专利需要支付高额专利费,自己的专利却免费,如果发改委要求高通纠正这一条款,对华为、中兴、联想等拥有众多专利者相对更有利。
高通这一条对手机行业的直接影响看似公平,其实是将手机企业所拥有的专利价值彻底清零,没有专利保护的环境下不仅使手机企业所拥有的专利价值无法体现,也直接导致手机行业山寨横行。
简单的说高通以其特殊设计的商业模式保证了自己专利收益的最大化,而让手机企业的专利价值最小化或者说变得无价值。
四、将专利许可与销售芯片进行捆绑
有朋友说高通如此霸道为什么手机品牌会任其宰割?其实这与高通专利许可与芯片销售进行捆绑有关。
作为全球最领先的通信芯片制造商,手机品牌厂商基本很难不使用高通的芯片,这也是高通特殊商业模式的基础,也是造成高通看似绝对份额可能达不到垄断却可以赚取巨额垄断利润的前提。
一旦手机品牌决定使用高通芯片,前提是必须与高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而高通专利授权协议覆盖的产品不仅包括采用高通方案的手机,也会涵盖竞争对手如联发科、展讯、Marvell等任何其他厂商方案的手机,因为高通认为其专利授权协议是技术授权,所有手机芯片组都使用了其专利,鉴于高通高端芯片的独家特性,作为手机厂商只要想使用高通芯片就必须毫无还价能力的签署这份毫无道理专利协议,高通也兵不血刃的榨取了高额利润。
如果发改委真的可以将专利授权与销售芯片解绑,对于手机品牌厂商即使使用高通芯片一样必须缴纳高额专利费,使用其他竞争对手的方案则需要重新不受约束的另外签署专利协议,如果对高通5%的专利费感觉不公,手机品牌甚至可以直接诉诸公堂让法院来判断具体比例或金额,如果以去年深圳法院判决Interdigital的专利比例0.029%作参考,高通根本不可能谋取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