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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横霸道:高通垄断无处遁形 发改委态度强硬
中国市场对高通非常重要,过去两年,高通在中国的营收增长了一倍多,从2011年的47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123亿美元。
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企业凭借市场垄断优势操纵、垄断价格谋取暴利,且不配合国家反垄断部门调查、拒绝整改的,将按该公司上一年营收处以1%~10%的罚款。按照高通去年在中国市场营收达到123亿美元来估算,一旦此次反垄断调查成立,高通或将面临高达10亿美元以上的罚单。
记者试图联系高通采访,但截稿之前未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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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对高通
反垄断案例
2005年,博通公司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诉讼,称高通违反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承诺。2009年,高通宣布将分4年向博通公司支付8.91亿美元现金,和解双方在全球的手机技术专利纠纷。
2005年10月,松下电子、诺基亚、NEC、德州仪器、爱立信等公司联合向欧盟起诉高通。这些公司认为高通收取的许可费过高,不符合业界一致认同的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对只从高通购买芯片的手机厂家给与较低的专利许可费率,而对采购其他手机芯片的手机厂家收取较高许可费率。
2007年10月1日,欧盟宣布对高通滥用专利权进行反垄断调查。经过四年的调查后,最终因为各家厂商的和解撤诉而终止。
2006年,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JFTC)对高通进行调查。2009年,JFTC表示,高通触犯了日本反垄断法规,并要求高通停止其非法行为。JFTC称,高通强迫日本手机厂商签订不公平协议,禁止手机厂商主张自主知识产权,不利于市场竞争。JFTC要求高通修改协议中的"霸王条款",以后不再采取类似措施。
2006年,韩国收到两家美国公司和两家韩国公司的对高通的指控,认为高通滥用在CDMA专利领域的优势地位。2009年,高通被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KFTC(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处以2600亿韩元(约合2.08亿美元)罚款。

